国家立法,不可不严。有司行法,不可不恕。摘自清代金缨的《格言联璧·从政类》
解释:朝廷制定法律,不能不严肃严厉;官员执行法律,不能不稍加宽恕。
楞严经第七卷原文拼音
大佛顶首楞严经拼音全文
大佛顶首楞严经第一卷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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