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解释:惩罚有罪行的人,不能因是高官显宦而回避;奖赏有功劳的人,不能因是小民百姓而遗忘,主张以法治国曲韩非。
楞严经第七卷原文拼音
大佛顶首楞严经拼音全文
大佛顶首楞严经第一卷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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