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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福作罪,其罪非轻;于苦作福,其福最大。

发布时间:2022-12-10 11:08:08作者:楞严经常识网
于福作罪,其罪非轻;于苦作福,其福最大。 古诗原文[挑错/完善]

于福作罪,其罪非轻;于苦作福,其福最大。

摘自清代金缨的《格言联璧·悖凶类》

解释:生活幸福反而为非作歹,则罪恶深重;在贫苦之中仍尽力行善,则所获福祉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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