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私害法,则治。摘自先秦商子的《商君书·修权》
解释:不因为私下的利益去损坏法制,这样便能够治理好国家。
楞严经第七卷原文拼音
大佛顶首楞严经拼音全文
大佛顶首楞严经第一卷原文
放生没吃素有感应吗
念佛时身体感应发热
佛号的感应
版权所有:楞严经常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