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那个“梦蝶”的庄周,常与另一位以哲辩出名的惠施结伴出游。这天,他们闲游到今安徽凤阳县境内的濠水桥上。庄子凭栏临水,看桥下那小小的白鲦鱼在水中来往穿梭,喋唼戏水,一派无忧之状,不觉为之动容,说: “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施不以为然,反问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笑答:“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施再诘之:“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周这下抓住惠子话把,说:“请循其本。子曰‘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这就是“濠上观鱼”的有名辩难,两千多年来它一直为后人所乐道,自然是因为两位先哲话里话外闪耀着的哲理机锋的光芒。但我却以为,它的真正价值,还是在于那么早就明确提出了人可以察象识物,根据鱼儿的动态推知鱼儿的快乐与否,实质上,就是肯定了鱼和动物也像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感知、感情能力这样一种观点。 不能不佩服庄子。你看他老先生在生产力那么低下,科技知识浑钝未开的两千三百年前,一句“倏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的判断,竟与我们今天的科学证明完全一致,也与我们今天瞅着宠物犬嬉闹而发出的“狗狗好高兴呀”的感叹如出一口。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虎跃山林,驼驰大漠,自然现象而已,谁会想到它们乐不乐呢。 然而庄子注意到了,想到了。 就我所看到的材料而言,肯定动物有情感,最早的记载就是庄子了。如果此说确然,完全有资格去申报吉尼斯纪录。我觉得,提出动物情感问题的庄子比阐释了相对主义认识论的庄子更高明,对于人类认识世界的活动更有意义。 庄子是推测,现代科学却验证了动物不仅能感知外界,而且能感受痛苦和欢乐,有着愤怒、恐惧、爱、同情与忧伤等情绪,这其中有些情感活动通常是需要有意识的思考的。 还说鱼吧。有一种在宠物店里很常见的虹鳟鱼,人们长期以来相信它选择配偶不是凭理智和情感,而是它的遗传基因在起作用,即雌鱼具有偏爱色彩艳丽的雄鱼的遗传倾向,染色体的指令决定了其爱情的指向。然而,科学家们经过仔细观察后却惊奇地发现,虽然基因在虹鳟的爱情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更有决定意义的却是“趋众”——可以称之为“文化传播”的因素。雌虹鳟能敏锐地知道鱼群里其他雌鱼发现的雄鱼身上有吸引力的东西,如果一条雌虹鳟看到其他同伴与一条雄鱼交配,即使这条雄鱼不具备她的遗传倾向所偏爱的特征,她通常也会选择这条雄鱼作为情侣。不仅如此,她此后会对看起来像她的雌性同伴所选择的所有雄鱼更感兴趣。科学家因此断言,“当涉及虹鳟的爱情时,文化传播压倒了遗传。” 没有起码的思维和情感,何来与“文化”有关的浪漫感情? 一英寸长的虹鳟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比它等级更高的其他动物了。据报道,英国剑桥一家研究所的科学家发现,绵羊并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头脑简单,实际上它可以辨别并记住多达50张相似的羊脸,还能记住牧羊犬或人的长相。科学家猜测,绵羊可能拥有与人类类似的图形辨别机制。再比如,据观察者报告,当主人打开盒盖,呈现出来的是一块糖果而不是一只智商较高的灰鹦鹉所喜欢和期待的腰果时,它会从盒子转过身来对着人,眯起眼睛,竖起羽毛,微微张开翅膀,低下头——这是愤怒的信号,或是明显的威胁。如果再继续这种讨厌的把戏,灰鹦鹉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表明了要咬人的先兆。它还会用嘴在桌子上快速敲打,以表示自己因受挫、失望而来的不满。 其实只要随手翻翻时下的报刊,有关动物之间的感情交流、动物善解“人”意的报道比比皆是: 《都市里的另类爱情》:在一座城市里,萍水相逢的公鸡和母鸡竟演绎出动物界的爱情绝唱:一只红翅公鸡因为热恋上了对门一户人家的母鸡,天天跑过去看她,晚上夜不归宿与恋人相拥而眠。后来它的主人将它关在楼上,它竟跳楼去与情人相会,以致将脚摔伤,仍乐此不疲。多情的红翅公鸡终于被他的主人杀了,那只母鸡见他几天不来,竟跑到这家人家门口来探望,主人赶她也不走。后来有一天,这只痴情的母鸡在横穿道口时,被一辆疾驰的轿车压死。她死在去看情人的途中,死在大雪里…… 《虎狗情未了》:在一家城市动物园里,一只出生才几个月的东北虎崽因为没有同伴而无精打采,院方只好找来一只小狗与它作伴。没想到这两只本来水火不容的物种竟成了好伙伴,虎狗同处一笼,耳鬓厮磨,不离不弃,以致互相间到了少不得对方的地步,竟相依为命达10年之久。 《大灰狼拉夫》:一只受伤的大灰狼被一对夫妇救活,它竟与主人家3岁的小女儿贝基成了朋友,它与她一起散步,它天天在路旁迎接放学归来的小姑娘,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贝基15岁,大灰狼临终之时竟将它独力抚养的小狼留给了贝基。 《主人去世小狗挂泪九旬博士遗产赠爱犬》:这只名叫“欢欢”的狮子犬与老人相伴9年,它对老人忠心耿耿,善解人意,白天夜里都不知疲倦地陪伴主人,用老人的话说:“欢欢与我有缘得很,好像心与心相通。我想啥,它都知道。简直太神了!”老人去世后,欢欢趴在地上一整天没吃东西,两只眼睛挂了三天泪水。一个月之后,它还没从悲痛中解脱出来。 一位外国探险家珍·古道尔也说了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上世纪七十年代,在非洲冈比国家公园,一个黑猩猩群体中的雌性头领弗洛死了。她一直以来和已8岁的儿子弗林特形影不离地生活在一起。弗林特因母亲的死而陷入深深的忧伤,他整天坐在一条湍急的小溪边打量着母亲的遗体,在她身边不停地走来走去,有时略微为她梳几下毛,还拉着她的已毫无知觉的手抽泣着。后来,他在几米处坐下,弯着腰,一动不动,瞪着双眼呆呆出神。天黑以后,弗林特爬上一棵树做了一个小巢——他平生第一次单独过夜,我们不知道这可怜的孤儿这一宵是在怎样的孤寂和哀伤中度过的。第二天,他离开了其他黑猩猩,独自回到弗洛死去的地方。他目光呆滞,神情沮丧。后来,他爬到一棵高高的大树上,注视着一个大的空巢——是他母亲筑的,几天前他还和她在里面睡觉。他的身影,他的眼神,都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他的深刻的、令人颤栗的哀伤。在后来的三周内,弗林特越来越无精打采,他不吃不喝,避开同伴,蜷缩在母亲倒下的地方的草丛里,他的双眼深深陷入眼窝,动作如老人般龙踵。他一直呆在那儿,茫然若失的眼睛盯着溪水,直到忧伤地死去——此时距弗洛死亡仅三周半时间。 还需要说什么呢?直接的和间接的经验都在推翻着那位“我思故我在”的17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论断。笛卡儿声称,动物只不过是自动装置,对任何刺激都只是产生机械的反应,感觉并不存在于这种装置。我一向敬佩作为哲学家的笛卡儿,但在生命关怀上显得麻木不仁的他远不如早他二千年的庄子了。事实是,人类并非地球上惟一具有感知能力和情感生活的动物。19世纪创建进化理论的达尔文认为,“低等动物像人类一样,显然能够感觉到快乐和痛苦、幸福和悲伤”。达尔文这个判断在20世纪得到了现代科学的支持:人类和非人类动物大脑中共有的与情感有关的影响神经系统的化学物质不仅仅是相似,而是基本相同;人类情感的智力结构——使我们感觉到爱恨情仇的大脑解剖学和神经化学,与无数其他动物的相似或相同。 当动物园圈养的白极熊像人在狭小封闭已久的空间中焦躁不安地机械地来回走动时;当动物园的黑熊、棕熊被动物虐待狂泼洒硝酸满地翻滚痛苦万状,如被歹徒浇洒硫酸的人惨痛哀号时;当春天来了百鸟在花间叶上欢快地飞鸣,如同来游园踏青的人们展示自己的快乐时;当黑猩猩幼子因失去母亲而忧伤至死,胜过不少人类的不孝子孙时,当人们用强制的、甚至残忍的手段迫使动物母子分离,族群崩溃,成批成群的动物被猎杀、被屠宰,因而给动物造成极度悲伤、痛苦、恐惧,就像人类社会中强势者对弱势者以欺凌、压榨、暴力、战争,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使他们椎心泣血、痛不欲生时,生命伦理学的问题、生命终极意义的问题、生命关怀的问题就自然而然地提出来了—— 对于一个有感知能力、有情感活动的生命体而言,他(它)活着是为什么?是命中注定要为另一种生物的生存、享乐而遭受痛苦、牺牲自由、奉献自己的血肉,还是像其他生命那样有权享受生命正常运行过程中应该有的待遇和乐趣,换言之,是将这生命服从于某种不利于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残暴功利目的,还是顺应自然要求在尽情展现这个生命当中享受生命的权利?人作为生物之一种,据说天然拥有生存或与生存有关的某些基本权利;那么,作为非人类生命的动物,能不能拥有这些基本权利?不论是或不是,关键在于,这种基本权利是谁赋予的?是自封的还是什么权威授予的?如果说,承认和维护人的基本权利是个道德问题,那么,这种道德要求是否也应包括承认和维护动物的基本生存权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剥夺、践踏动物的基本权利无端地造成动物的痛苦、恐惧乃至死亡,是否和剥夺、践踏人的基本权利一样,都是反良知、反理性、反道德的行为? 如此等等。这些问题,实际上早就引起过先贤和智者的思索,至少在庄子的时代是如此。只是,人类的私利和贪欲淹没了它的微弱萌芽。但是,现在,当理性光芒不断深入世间奥秘而工业文明却将整个世界拖入失衡与污染的深渊时,这些问题的重新提出,就势必带有一种极大的尖锐性和挑战性。(信息来源:佛教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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