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宗团为了出家修行者能在老年无后顾之忧,得以专心修行并转法轮,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僧侣老年福祉制度。2011年度,韩国宗团特别会计编定僧侣老年福祉基金为10亿600万元韩币(约合台币2700万元),明年度将提升为13亿400万元。
曹溪宗曾于4月公布制定的“僧侣福祉法”,并于9月8日发起设置掌管僧侣老年福祉事业(僧侣福祉、医疗费、疗养费支付标准)的“支付医疗给付审查委员会”。 僧侣老年福祉制度分为医疗健保部份、年资年金部分及修行居住部分,然而因财政关系,从10月1日起,仅优先施行医疗健保部份。
年资年金部分则计划于2014年4月起实行,另修行居住部分将促进由各教区本寺建立僧侣老年福祉设施。僧侣老年福祉制度的实行,会先完成“无所得”与“无职务者”之“结界申告”,年龄65岁以上的法师,则可得到医疗费的支给。僧侣福祉会推定具有此4种条件,可以获得补助的对象法师有400余人。
在医疗费中,入院治疗费本人负担金额为50%,选择诊疗费的50%可从曹溪宗僧侣福祉会得到补助。 根据僧腊等别之医疗补助费,僧腊30年以上者获全额医疗补助,20年以上未满30年者获90%补助、未满20年者获80%补助。
僧侣福祉会补助以每人每次住院300万韩元,一年最多可申请5次,补助以1500万韩元(约合台币40万元)为限。另外,被判定为长期疗养等级1—3级、年满65岁以上的法师,其疗养费中本人负担金的50%可获得补助。
为了医疗费与疗养费的补助,宗团所有法师有义务以所属在籍寺院住持法师的同居人资格,加入国家的保险制度--国民健康保险。
版权所有:楞严经常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