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员转孙索命
前清光绪年间,广东省协统王某,为人性格暴躁,其部下哨官孙某,每多狡辩,协统厌恶他的不驯,诬告个罪名而杀之。临行刑前,该哨官愤怒的说,你依仗权势诬罪害我,我必报仇!遂就刑而死。
后来有一年夏季,协统大人正在午睡,忽然看到所杀的哨官由外而入,直向内宅而去,协统大人一惊而醒! 过了一会,仆女跑过来祝贺说,恭喜大人,得了一个孙少爷。大人心中明白,是仇人来投胎。以后他嘱咐家中人等,不准该孙儿与他见面,意思是避免讨命。
到了孩儿长到四岁时,有一天,协统大人在后花园午睡,睡于大树底下,凉风习习。小孙儿由奶妈领着,在花园玩耍,手拿一把小刀在地上划着玩。奶妈同另一个女佣闲谈,一时疏忽,小孙儿玩来玩去,走到协统大人睡觉处,大人睡的正酣,赤着上身,漏着大肚子,仰面而卧。
小孙儿用小刀在大人肚皮上划着玩,协统大人贪睡,只是觉的肚皮发痒,以为是苍蝇打扰,心中愤恨,用力一拍,凑巧,正拍在小刀柄上。这一拍,将小刀连柄完全拍进肚内,肠断脏损,顷刻而亡。
因果之微妙,令人惊叹,记之而为后人鉴。
版权所有:楞严经常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