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受报
东光霍从占言:一富室女,五六岁时,因夜出观剧,为人所掠卖。越五六年,掠卖者事败,供曾以药迷此女。移檄来问,始得归。归时视其肌肤,鞭痕、杖痕、剪痕、锥痕、烙痕、烫痕、爪痕、齿痕,遍体如刻画。其母抱之泣数日,每言及,辄沾襟。先是,女自言主母酷暴无人理,幼时不知所为,战栗待死而已。年渐长,不胜其楚,思自裁,夜梦老人日:“尔勿短见,再烙两次,鞭一百,业报满矣。”果一日,缚树受鞭,甫及百,而县吏持符到。盖其母御婢极残忍,凡觳觫而侍立者,鲜不带血痕,回眸一视,则左右无人色,故神示报于其女也。然竟不悛改,后疽发于项死。子孙今亦式微。
从占又云:一宦家妇,遇婢女有过,不加鞭棰,但褫下衣,使露体伏地,自云如蒲鞭之示辱也。后患颠痫,每防守稍疏,辄裸而舞蹈云。
【译文】
东光人霍从占说:有个富户人家的女儿,在五六岁的时候,晚间出门看戏,不幸被人拐骗到远处卖了。又过了五六年,拐卖她的人案发败露,供认当年曾用药迷了这个女孩,才将她拐卖。当地官府发公文到女孩家乡询问,她的父母才把她认领回来。
回家之后,她的家人察看她的身上,只见鞭抽的伤痕、杖打的伤痕、剪刀刺的伤痕、锥子扎的伤痕、烙铁烙的伤痕、沸水烫的伤痕、指甲抓的伤痕、牙齿咬的伤痕,真可谓遍体鳞伤,交错如刻画。她母亲心疼如割,抱着她哭了好几天。每当提起她女儿的惨状,她都哭得泪湿衣裳。
这位被拐卖的女孩说,她被卖给这家的女主人,残暴到没有一点人性。那时候,她年纪小,面对那个凶神恶煞,不知如何是好,整天战战粟栗地等死而已。后来渐渐长大,更加忍受不了这种虐待的苦楚,就想自杀一死了之。有一天夜里,梦见一位老人对她说:“你不要自寻短见,你只要经受再烙两次,打一百鞭子,你的业报就满了。”果然有一天,她又被绑在树上受鞭挞,刚打满一百,县里官差就手持文书赶到,把她解救了。
原来,这位女孩的母亲对待家里的奴婢也是极其残酷的。奴婢们站在她面前,无不浑身颤抖,没有一个身上不带伤痕。她只要回头一瞥,奴婢们便个个吓得面无人色。所以神灵就显示报应在她自己女儿身上。但她竟然怙恶不悛,不思改悔。后来她脖子上生了恶疮,终于毒发身亡。她的子孙也从此衰败下来。
霍从占又说:有位官宦人家的夫人,每当她的婢女犯了过错,她并不加于鞭挞,而是命她们脱去裤子,裸露着身子躺在地上。她说,这就像汉代的刘宽用蒲鞭打属下吏役一样,只是为了显示一下对被罚者的屈辱而已。后来这位官夫人得了癫痫病,看护她的人稍有疏忽,她就脱光自己的衣服跳起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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