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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善于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和法律强制手段保护鱼类

发布时间:2024-12-05 13:07:43作者:常识

  释昌莲编辑

  前几天,我们去呼兰河踏查鱼类看到,在今年我省的禁渔期内,呼兰河主要公路桥梁显要处网具已被清除,但是在远离公路桥梁处的河道,横栏河面的渔网不远就一道,水下暗设的捕鱼地龙无数,用蚊窗纱制的捕鱼具布满河面,给鱼类设下了天罗地网,不用说大鱼就连鱼苗也别想逃脱。这是灭绝鱼类资源的捕法,不仅在禁渔期绝不许可就是在平时,也是国家《渔业法》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的。

  这些非法设置的渔网不清除,这生真的是没法放了!实际,国家法律对鱼类保护有明确的规定,各级政府都有水产部门负责管理;按照宪法规定我们都是国家的主人,每一位公民都有提出改进政府工作建议的权利;通过主管部门就可以治理捕捞乱相,运用法律就可以惩治违法行为;为什么我们就不敢说不敢管,要容忍这种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我们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做法:一是进行鱼类保护情况的实际调查。

我县的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对全县的主要河流进行踏查,深入了解各条河流鱼类保护情况,相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写出非法捕杀鱼类的现状和相关法律规定,附上现场实况视频事理具在,提出治理措施和改进工作建议的调查报告。

  三是帮助主管部门解决人力不足问题。我县水域面积广大情况复杂,只靠主管部门实施全方位管理,确实很难也是无法做到的,我们主动帮助解决人力不足问题,派遣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担任野生动物保护信息员,支持、协助、配合管理和治理等。

  在清除网具时看到,这些在禁渔期非法布设的渔网,大量捕捉了呼兰河野生鲶鱼、鲫鱼、白鱼等。使用的网具严重违背渔业法的标准,对繁衍成鱼和鱼苗属灭绝行的杀害。我们在清除近百张非法网具时,谨慎的救下被网捕的鱼类放归自然,使它们获得重生。

  此次清除非法渔网大行动当天,清除水面拦河网11道,水下捕鱼地龙40余件,百米拉网一张,各类非法网具近百张(件)。处罚乱捕乱捞鱼类人员7人,当场收缴非法网具五张,电击捕鱼工具一套,捕鱼橡皮船一艘,解救放生了大量鱼类;

  宣传标语等;非法捕杀鱼类者受到了震慑,一贯以捕鱼为业者也有所收敛不敢乱捕了;还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信息网络,发现乱捕乱抓立即惩治;逐步走向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力争改变乱捕乱抓鱼类无人问津的局面。

  我们通过这种方式,有力惩治了各种非法捕捞鱼类行为,震慑了非法捕捞者的嚣张气焰;清除了此段河道非法渔具,有力保护了我县鱼类资源;拉开了全县各流域治理的序幕,带动了全县各条河流非法渔具的清理;促进了乱捕乱抓鱼类局面的改变,将使全县的野生鱼类得到依法保护!

  若各地放生护生团都借鉴我们的做法,各地都有我们这样的组织,全国爱心人士放生团体都行动起来;在坚持通常的放生护生的同时,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和法律的强制手段保护鱼类,各湖海、江河、泡泽都得到治理,放生护生的力度可就太大了,我国的野生鱼类不知有多少免遭捕杀,这真是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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