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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至1921年,师58岁至61岁

发布时间:2023-11-23 10:53:07作者:常识

  印光大师年谱

  沈去疾著

  公元一九一八年 戊午 民国七年 五十八岁

  仍在浙江普陀山法雨寺。

  正月廿五日,复丁福保居士书九(一)。

  元月廿五日,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二)。

  正月廿八日,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一(三)。

  二月初七日,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三(四)。

  二月廿八日,复丁福保居士书十四(五)。

  五月廿一日,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五(六)。

  七月廿六日,下山往扬州,欲至扬州刻经院刻印经书。因初次出山,人地生疏,请高鹤年居士陪同。至沪,觅得一最冷落小庙——天台中方广下院住宿。由高氏介绍,大师与狄楚青、程雪楼、王一亭、陈子修、邓心安诸居士会晤,广说净土因果等事(七)。

  十月十五日,复高鹤年居士书二(八)。

  是岁春,徐蔚如(文霨)以历年搜访所得之大师文稿二十二篇印于北京,是为《印光法师文钞》初编。徐氏本年再至浙江普陀山拜谒大师,获稿颇夥,并承知友录稿见寄(九)。

  (一)见《三编》卷一(上册)第八十六页。

  (二)见《三编》卷一(上册)第八十九页。

  按:此函信末注“民七元月廿五”而前“复丁书九”后注“民七正月廿五”。然观其内容、语气,则两书绝不似同一日所写,必有一误在焉,始并仍之如旧。印光法师在此函中特地指出:《慧命经》乃是外道炼丹之书。辟之甚详。甚至《慧》书引证《法华经》时,窜改经文中一字,改“馀”为“除”,亦被大师发现指出。大师自述云:“此书光初出家时看过。”可见其学问之渊博,知见之纯正。释迦佛曾诫弟子曰:“外道书可看不可信。”若夫芸芸众生,学佛根基未定之人,以不看为妙,而况其余未闻佛法者耶!至于有以外道之术、书,剽取佛经中一言数语,遂妄标之曰“佛家功法”者,则阅者尤宜小心。

  按:《慧命经》为清代柳华阳著。柳华阳,约生于乾隆元年(公元一七三六)。其自称:洪都(今江西南昌)之乡人也。幼而好佛,先在皖水双莲寺出家落发,后又受伍守阳内丹秘旨,自称道教北宗龙门派第九代。

  (三)见《三编》卷一第九十二页。

  (四)见《三编》卷一第一00页。

  (五)见《三编》卷一第一0一页。

  (六)见《三编》卷一第一0四页。

  (七)见《永思集·苦行记》:“民国七年夏,余账毕返申。师以初次出山,人地生疏,函约往扬州刻经。以经资不敷,意在随缘而不募缘,邀余相助。余随至普陀,同师到沪,余拟到海潮寺或玉佛寺挂单,师坚不允,曰:‘你的熟人太多,人家要客气办斋。你我是苦人,何必苦中求乐!又要化费钱文,消耗光阴。’于是再四思维,觅得最冷落之小庙——天台中方广下院。二人住四日,共费伙食费二元(中方广下院是照禅上人所开,乃兴慈法师之师,余朝台时相识也)。由余介绍会晤狄楚青、程雪楼、王一亭、陈子修、邓心安诸居士,广谈孔、孟诸家历史及净土因果等事,另有善信等多人,欲送香仪礼物,师却之。到扬寓万寿寺,开示于人,皆言信因果报应,老实念佛而已。余返里扫墓,复回扬城,送师返申,师仍回普陀。”

  (八)见《三编》卷一第四十五页。

  按:大师于此函中婉转劝导高氏放弃赴鸡足山之行。所云:“惜有限之精神,办末后之事业。其老年人第一要紧著子也。”

  (九)见《增广》附录徐文霨跋语,第四册卷四。

  公元一九一九年 己未 民国八年 五十九岁

  元月廿一,复谢慧霖居士书(一)。永嘉周孟由居士(号念佛居士)兄弟奉庶祖母登山,再三恳求,必请收为弟子,师至此,观察时机,理难再却,遂为各赐法名。此为大师许人皈依之始(二)。是年秋,徐蔚如居士又以录存各稿三十八篇印为大师文钞续编。冬,徐氏复应缁素之请,与商务印书馆接洽,重付排印(三)。

  三月廿五,复丁福保居士书十六(四)。

  五月十五,复丁福保居士书十七(五)。信后附戒鸦片烟方及有关书评数则(六)。

  六月十九,复丁福保居士书十八(七)。

  十二月初四,复高鹤年居士书三(八)。

  经高鹤年介绍大师与上海南园简氏兄弟晤识(九)。

  (一)见《三编》卷二第二八三页。

  按:此信后但署“元月廿一”而无年份。其信端有云“光自去年以料理刻经事,故于七月廿六日下山往扬州,顺便至沪、苏、金陵”,及信中有关刻印《安士全书》之语。印光大师于一九一八年(民七)初次出山,由高鹤年陪同,由此推知此信写于民国七年之后一年。

  (二)见《永思集》“行业记”。

  (三)见《增广》卷四附录徐蔚如跋。

  (四)见《三编》卷一第一0五页。

  (五)见《三编》卷一第一0六页。

  按:此函后有印老“又及”一篇,痛陈鸦片之祸害不能尽言。又提及有友人自哈尔滨来,彼处大开烟禁,了无畏忌等。后附大师亲录之戒烟绝妙神方,及详细制服方法。其方只药三味,且绝对不准加减更动:

  好甘草 半斤;川贝母 四两;杜仲 四两;此戒烟神方及说明并载于以后民国九年(公元一九二0)刊印出版之《印光法师文钞》第四卷末后附录中。此处信中专为提出,详尽介绍。盖因丁福保乃医师兼一大出版家,故冀借彼之力以之更广流通于世。大师慈悲利人,普济众生之心,固一时一刻未尝稍有忽懈也。

  (六)见《三编》卷一第一0八页。

  按:丁氏将出版之数种有关佛教之书籍寄呈于大师,请为厘正。大师遂一一与之指明抉出,间亦有论及梁任公佛学造诣者,谓其心粗胆大。又谓其“文章盖世,聪明过人,惜于佛法未深研究,但依日本人所论者而叙之,故致虽无大碍,颇有不合宜之论间次而出也。”又对丁氏提出忠告:“梁公如是,阁下亦如是,皆由急于成书,未暇斟酌之所致也。”

  (七)见《三编》卷一第一一二页。

  (八)见《三编》卷一第四十七页:“七月,因往扬州刻经,至沪上书局询之,言已往泰山修茅蓬去。”“前年劝应季中出资刻《辨异录》,由不太平,迟至今秋方至藏经院,委托该院主人代理。先刻《拣魔辨异录》,次刻《三十二祖传》。二书皆世宗遗著,皆应季中出资刻。次刻《安士全书》,此书乃朝邑刘门村刘芹浦避难来申,发心出资。“待至明年四月,当复往扬州,料理其已刻成者印送,未刻成者校对。”

  (九)见《永思集·苦行记》:“民国八年,余赈湘赈毕,到沪,师复邀往普陀商谈印经之事。须同到申,余介绍往南园与简氏弟兄诸居士相见。师说净土法门及因果报应事,简氏兄弟及诸居士遂发意供养千馀元,正好填还刻经之资。”

  公元一九二0年 庚申 民国九年 六十岁

  徐蔚如继上年《文钞》印行后,复有增益,于上海商务印书馆出铅印本,于扬州藏经院出木刻本(一)。

  大师偕周群铮居士等游杭州,范古农居士拜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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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数弟子在上海排印《印光法师文钞》,向大师要求附刊照片、小传。大师坚决不允,断然制止。且谓“如此则并《文钞》亦决不许印。”遂止(三)。

  复高鹤年居士书五(四)。

  高鹤年由云南返沪,至法雨寺,晤大师谈数昼夜(五)。

  (一)见《增广》卷四附录徐文霨跋:“复经张君云雷广为徵集,并霨续搜之稿,共增三十四篇,由周孟由,朱赤萌,黄幼希三君合初续两编,按类编次,详为校刊,较前两所印尤完善矣。书成,谨记缘起如是。庚申仲冬,浙西徐文霨敬识。”。”

  (二)据《永思集·我之纪念印光大师》录范古农:“民国九年,大师偕周群铮等居士游杭,农谒之于常寂光,始睹德容。”按:周君铮,永嘉周孟由之弟也。

  (三)见《三编》卷二第四四二页《复李慧实书三》:“民国九年,有数弟子于上海排印文钞(十年正月出书,系二本之《文钞》),即以照片、小传请。光谓:”如此,则并文钞亦决不许印。“遂止。汝不知此事,故为汝说,以免转求照片而妄印之。光纵不能挽回近世虚浮奢靡之恶派,决不肯随波逐浪以效彼之所为耳。”(四)见《三编》卷一第四十九页:“末法众生多多,皆是不知因果。佛经深奥,看亦不能领会,故成今日之现象。”光常曰:“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转凡成圣之大权也。当今之世,不将因果昌明,而欲世道太平,佛法兴隆,不可得也。”(五)见《永思集·苦行记》:民国九年,余由鸡足山归。到沪,王一老云及法雨寺与羼提庵因修路争讼不休,嘱余往普陀解释误会。与法雨主人及师谈数昼夜,瓦解冰释矣。师常欲回秦,因关中大乱,道途不便,故不果行。而摄化缘熟,龙天推出,皈依者如山阴道上,应接不暇矣。供养之款,概作刻书之用,来求佛法者,皆劝老实念佛,广谈因果报应。

  王一亭(一八六七——一九三八),近代佛教居士、画家。名震,号白龙山人原籍浙江吴兴,出生于浦东三林塘外祖母家。早年丧父,家境贫寒。十三岁进上海慎余钱庄当学徒。二十岁进天余号做跑街,后升为该号经理。自幼喜习绘画,拜画家徐小仓为师,进钱庄后仍学画不辍,终为名画师任伯年收为徒,自此画艺大进,早期继承了任氏画派。一九0五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后任上海分会机关科财务科长。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震于光复上海、营救同志颇为出力,有功。任上海革命军政府商务总长。袁世凯复辟帝制,二次革命中,上海组成讨袁军,震于经济上不断接济。此前,曾为革命军筹饷数十万元,并垫付军政府之公债券四十万元,后皆未收回。袁世凯下令通缉,其令为租界当局扣阻。后震遂脱离政治,深居简出,潜心丹清。与吴昌硕过从甚密,结为知己,且与蒲作英、胡公寿、释虚谷、李梅荪等交往。幼即受母熏染,信奉佛教。五十岁后,信佛益笃。在家设佛堂,每日敬香顶礼,虔诚念佛。曾任中国佛教会执行委员兼常务委员。一九二四年起,任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副林长,一九二七年后连续三届被公举为林长,主持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扩建林舍,设立佛学图书馆等。一九三0年前后,复与李经纬等发起创办上海佛学院书局。此外热心致力各种慈善事业,与人同办义赈会救济灾民。一九三七年,日寇侵入淞沪,上海租界内难民麇集,震与人发起组织难民救济会,筹设难民收容所。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病逝于上海觉园。其作品和著作有“印光和尚对众说法图”、《白龙山人画集》、《王一亭选集》、《孔子哲学》、《廿四孝画册》等。

  公元一九二一年 辛酉 民国十年 六十一岁

  春,高鹤年居士自粤罗浮山赴宁波观宗寺。大师约高氏同至沪挂单。高氏介绍大师晤会真达和尚(一)。真达和尚请大师到三圣堂下院太平寺供养庵住,高氏送大师前往。自此大师常由普陀山法雨寺来沪专事弘化矣(二)。

  在法雨寺时,有苏州吴引之先生(为前清‘探花’),来朝普陀。自对大师言,彼之前身是云南和尚。以烧香过客,不及多叙,大师当时未详问其由,仅默记之(三)。

  大师往南京访一友,友介魏梅荪居士见师。魏自述其信佛念佛而不能吃素,大师教其熟诵《文钞》中“南寻极乐寺修放生池疏”数十遍。未过二月,魏即绝不食肉焉(四)。

  (一)真达和尚(一八七0——一九四七),近代高僧。俗姓胡,名惟通,号体范,一号逸人。安徽歙县人。年十三丧母,十七岁丧父,身世孤零,即离乡背井,至苏州习南货商。一日随店主妇朝礼南海,见普陀山寺院清净,佛像庄严,遂萌离俗出世之想。十九岁,辞去肆中职务,出家于普陀山三圣堂,礼峭岩和尚为师。逾年受具足戒于宁波凤凰山白云寺闻果上人。此后锐意精进,声誉日崇。旋由圆光、慧静二法师及高鹤年居士介绍,得与印光法师交往,甚相投契。后曾于弥陀阁闭关三次,每日诵经坐禅,不稍懈怠,前后九载,功夫学问大有进境。一九一四年至沪上,创太平寺,该寺在上海闸北陈家浜(今成都北路八六五号),原名供养庵,规模狭隘。经真达和尚接收后,即行改建,取名太平寺,作为普陀山三圣堂下院。时印光大师尚在普陀山法雨寺潜修。时相往返谈道,互有策进。一九二一年,印光大师与高鹤年至沪,真达和尚将太平寺供养大师居住。又,苏州灵岩山寺以当时住持管理不善,颇现衰颓、荒废景象,吴县及苏垣士绅同请真达和尚前往接管,真达和尚遂委明煦大师代理,并聘请戒麈、慈舟二位老法师先后住持该山。先后命其弟子明本、妙真为监院。寺中一切开支,大半均为真达和尚资助。印光大师刻印经书经费不敷时,亦由其资助。真达和尚驻锡沪上时,一心淡定精进,行持不懈,同时施衣给药,济孤恤贫,普利众生,为世所崇。一九二八年,兼任苏州报国寺住持(在苏州穿心街)。一九三0年,迎请印光大师诣该寺闭关。一九四二年,真达和尚赴灵岩山寺掩关静修,远近风闻,争来瞻拜。一九四五年,离灵岩至沪,仍寓太平寺。晚岁渐呈衰病,一九四七年至普陀山休养,未几即又返沪,是年十月圆寂于沪,世寿七十有八,法腊六十。后人建塔于苏州灵岩山寺。生平言语和蔼,尊贤重道,外示僧伽之相,内蕴菩萨之心,与王一亭、关絅之等居士交谊甚深。曾亲自重辑《西方公据》正副两册,主编《劬劳集》四册。

  (二)见《永思集·苦行记》:“民国十年春,余自粤罗浮杯渡山经冬,送香港青山陈春廷老居士赴宁波观宗寺出家受戒。师约余同到沪上。是时三圣堂老当家真达上人一再嘱余介绍,请师到伊下院供养庵住(即太平寺),余遂送往。承真老赐来蜜枣龙眼各两盒,决不敢收,顶礼致谢,辞往天台山中度夏。自此师常来申江,专事弘法,随机说法,普利众生。”

  (三)见《三编·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第一0八一页:“又,苏州吴引之先生,清朝探花。学问、道德、相貌俱好。民十年,朝普陀会余,自言伊前生是云南和尚,以烧香过客,不能多叙,未详问其由。十一年,余往扬州刻书,至苏州一弟子家,遂访至。意谓夙因未昧,及见而谈之,则完全忘失了,从此永无来往。迨十九年,余闭关报国寺,至十一月,彼与李印泉、李协和二先生来。”余问:“何以知前生是云南僧?”伊云:“我二十六岁做一梦,至一寺,知为云南某县某寺。所见殿堂房舍、树木形状皆若常见,亦以己为僧。醒而记得清楚,一一条录。后一友往彼作官(张仲仁先生尚知此人姓名),持去一对,丝毫不错。”余曰:“先生己八十岁,来日无多,当恢复前生和尚的事业,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庶不可负前生修持之苦功矣!”伊云:“念佛什么希奇?”余曰:“念佛虽不希奇,世间无几多人念。顶不希奇的事,就是吃饭,全世界莫一个人不吃饭。此种最不希奇的事,汝为什么要做?”伊不能答,然亦不肯念,伊问二位李先生:“君等念否?”答曰:“念。”伊仍无下语。至十二月三十夜,将点灯时去世,恰满八十岁。

  (四)见《三编·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下册第一0六九页):“民国十年,余往南京访一友。其人请魏梅荪见余,以信佛念佛而不能吃素告。余令其熟读《文钞》中《南浔极乐寺修放生池疏》数十遍,即能吃素矣!以其文先说生佛心性不二,次说历劫互为父母、兄弟、妻子、眷属。互生,互为怨家对头,互杀。次引《梵网》、《楞严》、《楞伽》经文为证,熟读深思,不徒不忍食,且不敢食矣!魏居士未过二月,即绝不食肉矣。今敬录疏文于左

  《南浔极乐寺重修放生池疏》(见《增广》卷二“疏”)

  又,罗鸿涛居士曾有记丁福保谈大师轶事之短文一篇,载于释广定所辑之《印光大师纪念文集》,唯该文亦疏于时间之核实纪录,概无确切之年月日期。仅言丁居士与印公“晤面,已在印公发心印《安士全书》之时。”又云;“偶访印公于太平寺。”据此可推知印光大师此次于丁福保居士晤会当在民十或民十一年。今暂归入民国十年即公元一九二一年条内。并将罗氏全文引录于后,以见大师清廉俭朴生活之一斑。

  记丁居士谈印光法师琐事 罗鸿涛

  余与丁仲祐老居士相识有年矣。每星期休沐,辄往过访,畅谈古今,于印公老法师遗事,亦时有谈及,事虽琐屑,记之亦足供后人之景仰焉。

  丁居士之与印公,最初仅有书函之往返,及其晤面,己在印公发心印《安士全书》之时。印公以丁居士经营出版业,故以估价排印事相委托。其时物价尚低,印全书一部,需费银币一元。及以所估价相告,印公即谓:“可先印五千部。”丁居士骇然,以印公破衣草履,衣单萧条,不似囊有馀蓄者。乃转告印局:“先印一千部。”其意以为即使印公不能付此数,则此一千元由伊独立供养耳。然不及五六日,印公又来告,嘱增印五千部。丁居士又转告印局,增印千部。如此者不及一月,印公之印数,己达三五万部。丁居士怪之,偶访印公于太平寺,才谈数语,有闽人之供职于海军部者来见师,志诚顶礼。印公为之称述《安士全书》之隹妙,谓其有功于世道人心。倘肯附印,功德无量。其人连称愿意,即自怀中出支票溥,立制票币一千元以为助。丁居士于此始知印公感召力之伟大,乃晓然于印公之一印三五万部为可能之事,初非有丝毫之夸张存乎其间也。

  然印公以募缘之易,虽如上述,惟其为人丝毫不苟取,尤不敢作欺因瞒果之事,故檀施之所人,一经指定作何用途,决不肯有所更易。而自身之所需,决不分文染指于期间。何以知其然?试再举一事如后以为证。

  迨印书告一段落,印公将回普陀,临行前,往辞丁居士,告以归期,且请备银币二元,以作盘川。丁居士愿意供养五元,请其不必归还。印公不可,仅受二元,且定于到寺后二三日内设法汇还。丁居士漫应之。及行期己屆,丁居士忽有事欲与印公面商,乃赴其所乘之轮船,遍寻全船,自大菜间房舱以至统舱,未见其人,其后始于炉子间附近发见印公,地位既极狭陋,空气又极燥热。他人皆望而以为苦,独印公取其价廉,局处期间,怡然自得。丁居士匆匆与之商谈讫,遂离船而别。后三五日,即接印公来函,并汇还其所借之款。

  按:罗鸿涛,印公大师之皈依弟子。大师逝后,罗发心编辑印公大师外集,曾四次于弘月刊发表徵求遗著启事。经七年搜集,终于大师生西十周年,即公元一九五0年结集成册,由慧容楷书抄写,共一十七册。并经妙真、德森、窦存我居士审校,为今《三编》之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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