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中的法性,是依自然又离自然;依因缘又离因缘;用一切科技手段不可测知的主持一切法相存在、变化、生灭的识体能量与智慧,人的身心可知见觉。法性由佛力总持,又由神力分持。总持为依法性安立法界中一切法相,分持为一切法相中各有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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