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杨琳,字怀眉。
清顺治十三年,他在太仓粮厅任职,不久又升为浙江临安县的县令。他为官清廉公正,可是特别爱吃鸡肉,已经有好几年了。
康熙十六年,他梦自己来到阴府,看见骨头堆积如山,旁边有一个人指着骨头说:「这就是你所吃的鸡骨头,你快要到这里受罪报了。然而,你的孽缘尚未完了,你还要吃四十七只鸡,然后才来这里报到!」
他醒来以后,觉得颇为讶异,稍微有恐惧心。从此以后,他限制自己将一只鸡分三天吃,可是嘴巴很难受,便改为两天吃一只鸡,不久,他故态复萌,每天吃一只鸡。
吃到四十五只鸡时,他开始生了一场小病。经过一晚,病情转重,到死时正好吃了四十七只鸡。
(按)有人怀疑他所吃的鸡,既然有一定的数目,则他从前所吃的,也当然属于分内。为什么又有杀生的业报呢?
其实,这四十七只鸡是阴府预知他杀的数目,而不是应该被他杀死的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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