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宋代著名高僧道济禅师,人称“济公和尚”或称“济颠”,又被尊为十八罗汉之一,号称“降龙罗汉”。今天是济公和尚圆寂纪念日,我们看看道济禅师饮酒吃肉这桩佛门奇案。有感于道济禅师之特异行迹,世人评价各有不同:有持否定态度,也有高度赞扬。持否定态度者,认为济公和尚行为浪荡,不守戒规,饮酒食肉,影响僧人形象,并不值得学习。持赞扬态度者,认为济公和尚不拘小节,活泼天真,豪情仗义,关心群众疾苦,是超尘脱俗的真修行人。不过,对“酒肉穿肠过”这一说法,我们应当如何理解?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
现在许多人喜欢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济公和尚的这句话往往被他们拿来当挡箭牌,成为可以肆意吃肉喝酒的“铁证”。实际上世人仅知有前两句,却不知济公还有后两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从而以讹传讹,误导了无量迷茫众生。
其实,济公的高深境界绝非凡夫俗子所能想象。比如,沈员外派家仆给济公送两只熟鸽子和一壶酒,仆人路上偷吃一只翅膀、偷喝了几口酒,以为能瞒天过海,神仙也难知。结果济公指了出来,仆人不承认,于是济公到阶前吐出两只鸽子,其中一只少一个翅膀……这种特别神奇的境界,世人完全望尘莫及,故不可乱学表面行为。印光大师在《文钞》中关于这方面也有诸多教言,劝诫后学者万万不可随学,以免自欺欺人。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其实也有来历:明末的破山禅师,于战乱年间,在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营中度日。因李立阳嗜杀成性,为了救度一方生灵,禅师要求他戒除不必要的杀业。李立阳见禅师严持戒律、不食酒肉,就对他说:“你只要吃肉,我就不杀人。”禅师马上与李立阳订约,不惜大开酒肉之戒,使许多人得以活下来,一时传为美谈。
此外,明朝还有另一位和尚,也是为了救逃到寺庙里的难民,在山贼面前吃肉喝酒。当时山贼说,只要他吃了手中的酒肉,就可以放过那些人。于是他气定神闲地端起酒杯说:“我以酒代茶。”说完一饮而尽,接着拿起肉说:“我以肉作菜,请!”吃后面不改色,坦然自若。山贼见了为之一惊,鉴于有言在先,只好放了所有的人。
可见,为了饶益有情而吃肉喝酒,在汉地有些大德的传记中也有,但这不是普遍的行为。藏地的每一座寺院,也并不是所有僧人都行持这些高深之举。
藏传佛教对戒律的重视程度,来藏地求法的人应该知道,在没有达到一定境界之前,任何人都不允许做超凡的行为。若是极个别人做了,也许他确实有这种境界,也许没有。所以能做和不能做的界限一定要分清,否则明明什么境界都没有却装模作样、无恶不作,这肯定不合理。版权所有:楞严经常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