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常识网

金刚经到底说什么

发布时间:2024-12-05 16:23:45作者:常识

在《金刚经》里,经常有这样的话:佛说某某,即非某某,是名某某。例如: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对此,南怀瑾先生在《金刚经说什么》一书里写道:“这些话,就是儒家经常反对的,认为这样翻来覆去,般若波罗蜜,不是般若波罗蜜。就是般若波罗蜜”,并进一步把这句话解释成“也就是佛说,真正的智慧成就,即非般若波罗蜜;智慧到了极点啊,没有智慧的境界,那才是真智慧。”

其实,《金刚经》里没有一句简单重复的话。即非某某,是名某某,也并非不是某某,就是某某。

所谓“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这句话的真正含意应该是:佛所能用语言来表述的般若波罗蜜,还不是真正的般若波罗蜜,真正的般若波罗蜜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如来的境界,你没亲自证到,别人怎么说它都不是它。但是不形容一下,你们又无法了解,怎么办?我只好用口来说,使你们知道还有这种境界存在。但所说的和我所证的那种实在境界已经不是一回事了,所以我说出来你听见了的般若波罗蜜这句话,只不过是用来形容那种境界的一个名称或者代号而已。正如经中须菩提说的:“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因为任何事物一旦变成语言文字这样的概念符号,二者就相去甚远了。何况描述以大智慧到彼岸这样稀有难闻、极其抽象的事呢?

佛说某某的“说”字,即是佛教讲的“言说相”,如果不说而是写出来,则是一种“文字相”,如果不写不说,而是以那种世智辩聪在心里乱想,未证言证,则又是“心缘相”了,须知无上妙法是不思议的。故佛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因而,说出来的般若波罗蜜,决非实际的境界。《法华经》偈:“诸法从本来,常住寂灭相,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说的不正是这个意思吗?

黄山谷闻香悟道的公案同样证明了这一点。“桂花香”写出来是文字,说出来是音声,两者不能放香给你闻到。所以,不亲自闻过桂花香,师父怎样形容都不会使弟子有铭心刻骨、身临其境的感受。那就只能是:师说桂花香,即非桂花香,是名桂花香了。道理既深且浅,深到不可言传,浅到没有隐瞒,自悟即知。

故佛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因为任何譬喻都与事实有出入,而如来的境界是诸法如义,无所从来,亦无所从去,不可说,不可见的,只能自悟方知。

六祖点拨慧明时也只是说到不思善、不思恶的那个时候就是见性了。那时是何时?是一念未生时,是不执两端毫不分别时。那种境界用人类的语言来表达,也只能划个大概的界限,没有十分贴切的用语。勉强说出来就成了“名实相”,非真境界,不可迷头认影。

可是,众生无明厉害,不去深思经义,自悟本心,反而在名相上执苦纠缠,妄加分别。故佛一再告诫,我说出来的某某,已经不是某某,只是名义上的某某,以致这类话竟于全经不下二十五处之多,可见释祖用心实在是怕后人认指为月,舍本逐末呀!

再举《金刚经》中的一段颇有意味的话以资说明:“如来说三千大干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此语甚妙。一合相,一片圆融,本来不可以说,不说怕你不懂,无奈佛开口说,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可是我这样一说,一合相就被破坏了。为什么呢?我一说,就有了对立物,有了评说的对象,那就是二合相,多合相了。所以,当我(如来)说世界是一合相时,仅仅是名义上的一合相,你要想见到真正的一合相,那就按我所教导的法门去证悟吧。上根者受持大乘经,下根者受持其余各方便法门,或早或晚都可达到。到了这个境界以后,你就会知道:“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为什么呢?还是因为那种境界不可说,可是为了让学人知道门径,也就说了的缘故呀。

佛关于世界的这番道理在参禅公案里也是有证据的。在寂静的夜晚,忽然一声蛙鸣打破了这个“一合相”,禅僧立刻契入本心,幡然省悟,原来世界虚空本是一大如来藏。这才知道,如来说世界,是名世界,而非如来慧眼所见所证的那个境界了。

另请注意,在这里,佛说在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中,一切法皆是佛法。这是指成佛以后而言,绝对不是说成佛之前的一切法也都是佛法,如果说:“真正的佛法没有定法。你说非要拜佛不可,西藏密宗非要吃荤不可,中国显教非要吃素不可,这都是定法,不是佛法。这个意思也就是说,不一定这个形式就叫佛教,那个形式也是佛教。”不错,《金刚经》一再告诫要不著我人众生寿者,不住色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此是佛教,是法。凡讲戒定慧之学的皆是佛法,反之则是非法。如戒除杀盗淫,这个形式的是佛教,是法;倡行杀盗淫,那个形式就不是佛教,是非法。佛说:“知我说法,为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佛法是接引众生到解脱彼岸的船,到了彼岸船都要丢下,何况不是度人到彼岸去的船呢?故修到究竟了生死处,佛法亦舍,何况非佛法。如果说:不一定这个形式就叫佛教,那个形式也是佛教。似乎在说:显教吃素是佛教,藏密吃荤也是佛教。此于初机者就不能不疑惑,究竟哪些是佛教?佛陀教人不吃肉,却也从未教人把众生都“度”到自己的口腹里去,怎么说两种形式皆是佛教呢?如你认为“不吃肉是定法”,而佛无定法,则非要学藏密吃肉,那才是误人不浅哩!

所谓一切世间法都是佛法,实是指在无为的境界里,破执离相,生无所住心,生无分别心,以求觉悟如来禅。而决不是教人在有为法里善恶不分,认贼作父,否则,非但不能消业了生死,反会造出无量恶业,永难解脱。由此可见,既为佛子还是老老实实地遵守佛教的好,万不可曲解佛法的实质。

释迦在《楞严经》卷六中明确预示:“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可见,茹荤决非佛教,决不可以佛无定法为名,破佛律仪。昔有号称禅师者,自诩开悟,呵佛骂祖,饮酒食肉,嬉戏妇女,甚至斩蛇杀猫,以断学僧“妄执”,谅此等修士,未入正定,邪知邪见,断非佛子。如来在世亦要叹为可怜愍者了,凡有智慧者定要警醒。

总之,《金刚经》是已经见到如来境界的大彻大悟了的圣人描述悟后生活的“真语、实语、如语、不诳语、不异语”。

因此,佛说:这部经是我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的。

末法学人,最恐听信邪说,误为魔民,故求善知识如饥似渴,凡过来人说法论道,理应因材施教,以不同根机说不同法,方能使后学:未生善念,令生善念;已生善念,令其增长;已增长者,令其成熟;未生恶念,令其不生;已生恶念,令其消灭。

就学人而言,应该深入经藏,先站稳自己的脚跟再说吧。

语有不周之处,遥祈南老先生慈谅法正。(信息来源:摘自《佛教文化》)

编辑:明蓝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 初识佛法

  • 佛学课本

  • 佛光教科书

版权所有:楞严经常识网